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美國加州出臺新規(guī)定,禁止在人行道上使用平衡車

規(guī)定平衡車可以在最高時速為35英里/小時的高速路或者自行車道上使用,使用者年齡必須在16歲以上,而且需戴安全帽。人行道、其他車道和小徑則禁止使用平衡車。

美國加州出臺新規(guī)定,禁止在人行道上使用平衡車

今年的年終購物季里,平衡車(點擊進入>>平衡車的國際禍事專題)屬于熱門產(chǎn)品,人們對它的需求不斷增長。然而在眾多的使用者當中,有些人似乎毫無顧忌,使用平衡車時橫沖直撞。針對這一點,美國加利福尼亞州出臺了平衡車的相關法律規(guī)定。

雨果網(wǎng)從外媒近日的報道中了解到,據(jù)《紐約時報》稱,2016年1月1日起加州將實行新的平衡車法規(guī),規(guī)定平衡車可以在最高時速為35英里/小時的高速路或者自行車道上使用,使用者年齡必須在16歲以上,而且需戴安全帽。人行道、其他車道和小徑則禁止使用平衡車。

美國加州出臺新規(guī)定,禁止在人行道上使用平衡車

據(jù)《紐約時報》報道,執(zhí)法部門最近收到了多起關于平衡車在人行道上撞到人的投訴。因此加利福尼亞執(zhí)法者針對這一點調(diào)整了相關的法律規(guī)定。據(jù)了解,加州已經(jīng)把平衡車歸類為無法注冊的機動車。

此前食雜連鎖超市Publix就禁止顧客在店內(nèi)使用平衡車,因為擔心他們會把貨架撞倒。而且這不僅關系到貨架問題,更多還關系到責任問題,如果顧客在店內(nèi)使用平衡車撞到其他顧客,Publix也可能會被起訴。同時,加利福尼亞大學也禁止在學校的人行道和過道上使用平衡車。(編譯/雨果網(wǎng) 張凱燕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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