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4-12-06 15:19
一、商標制度
(一)商標法
哈薩克斯坦商標由哈薩克斯坦商標局統(tǒng)一負責管理。哈薩克斯坦商標、服務商標和產(chǎn)地名稱法于1993年1月18日通過,1993年2月23日通過,1993年2月23日生效。新的商標、服務商標和產(chǎn)地名稱法于1999年9月4日生效。新法的特點:引入“地理標志”和“有名商標”概念;僅包含顏色的商標不予保護;(二)官方語言
哈薩克語(三)申請原則
哈薩克斯坦商標注冊采用“申請在先”原則,但某些情況下,也可以以“在先使用”主張商標權。(四)保護期限
商標有效期自申請日開始起算10年;到期日前12個月內可辦續(xù)展,寬展期為6個月,續(xù)展有效期為10年商標轉讓,需對轉讓協(xié)議進行公證。商標連續(xù)3年沒有使用,可提出申請撤銷。(五)可申請類型
目前,哈薩克斯坦商標局采用尼斯分類第11版的商品和服務描述,接受一表多類申請。哈薩克斯坦可注冊為商標的要素有:文字、名稱、圖形、三維標識、顏色組合、標語、聲音、外觀等,其中,顏色組合在申請注冊時需要滿足特定的要求。二、申請方式
哈薩克斯坦是《TRIPS協(xié)定》《巴黎公約》《尼斯協(xié)定》《WIPO公約》等國際知識產(chǎn)權條約的締約國,也是《馬德里協(xié)定》和《馬德里議定書》成員國,故哈薩克斯坦商標注冊可以通過“單一國注冊”或“馬德里國際注冊”的方式辦理。三、申請流程
1、查詢商標:在哈薩克斯坦專利局的官方網(wǎng)站上進行商標查詢,了解是否存在相同或類似的商標已經(jīng)注冊。2、提交申請:在線或線下提交商標注冊申請。3、審查階段:哈薩克斯坦專利局將對申請進行審查,包括商標的合法性、是否與已注冊商標沖突等。4、公告階段:如果申請通過審查,將在官方公告上公布,任何人都可以提出異議。5、核準注冊:如果公告期無異議,將核準商標注冊,頒發(fā)商標注冊證書。四、所需材料
1、申請人的姓名及地址2、商品或服務項目3、商標圖樣4、委托書5、如需提交優(yōu)先權,需提供優(yōu)先權證明文件
(來源:Monica聊知識產(chǎn)權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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