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1-02-03 10:23
德國新包裝法是一個法律性強制法,強制生產商或是出售商,次銷售產品含有包裝,包括外部包裝,終零售包裝,飲食業(yè)所用的拋棄式容器/盛器,運送包裝材料,公司都需要注冊和認領許可證,包裝法中強制出售商必須申報出售的包裝材料,種類和重量。
包裝法法規(guī)在2019年1月1日已經(jīng)生效,相信各位有做歐洲站的都收到亞馬遜的郵件通知。要求所有賣家遵守新包裝法案,否則產品將無法在德國入庫或銷售。根據(jù)德國新環(huán)保法要求規(guī)定,只要買家屬于德國境內的消費者,你的產品任何包裝必須注冊和認領許可證。否則,你的產品將不能在德國銷售,并且需要繳納高達20萬歐元的罰款。
"新"包裝法影響到所有根據(jù)《包裝法令》有義務確保收集和回收商業(yè)銷售產品中的包裝材料的公司,如果這些產品通常作為廢物為私人家庭或與之相當?shù)膹U物產生來源積累的話。換句話說,它適用于所有制造商和/或零售商,這些制造商和/或零售商是"第一個"將包裝產品(無論大小)直接在柜臺上的現(xiàn)場零售業(yè)務或在線銷售給最終客戶的。
所有參與者,包括跨境電商/在線零售商,都有義務根據(jù)新的包裝法進行注冊。
(來源:出海記事本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