圖片來源:圖蟲創(chuàng)意
美國的商標注冊實行“在先使用”原則,就是商標的先試用者獲得法律的保護,美國法律規(guī)定必須先有貿(mào)易和商標的實際使用,才可以獲得商標的法律保護,雖然美國引入了注冊制度,但是“在先原則”仍然是申請注冊的先決條件。
在“在先原則”的基礎上,商標也可以選擇注冊,也可以不注冊,不注冊的商標只要處于使用狀態(tài)也可以獲得法律的保護;當因為惡意侵權而提起訴訟的時候,必須要提供使用在先的證據(jù)。由此可見,商標使用證據(jù)在美國商標注冊和美國商標權維持上都起著非常重要的作用。那么申請美國商標注冊時提供使用證據(jù)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?
1、使用證據(jù)中顯示的產(chǎn)品/服務項目必須是美國申請/注冊所指定的商品/服務之一,不能超出原申請/注冊的范圍;
2、如果使用證據(jù)上有除英文之外的文字,必須提供其英文翻譯;因此我們建議最好提供全英文的使用證據(jù)。如果無法提供全英文的,建議申請人/注冊人選擇英文所占比重較多,中文比較好翻的使用證據(jù);
3、使用證據(jù)上的商標要清楚顯著,且必須與申請/注冊的商標一摸一樣;如果申請/注冊的是中文商標或有獨特設計的英文商標或圖形商標,那么使用證據(jù)上的商標必須與申請/注冊商標保持一致,不能有任何簡繁體、字體、加粗、變斜等變化。但是如果申請/注冊的是純英文商標,且聲明了英文字母為普通字體(StandardCharacters),則使用證據(jù)上的英文商標可以采用大小寫、粗細體等與申請/注冊商標稍有不同的英文字母。
4、使用證據(jù)必須提供真實的產(chǎn)品照片,而不是產(chǎn)品的設計圖紙或宣傳照片;按時提交符合要求的使用證據(jù)是保證商標能順利注冊且注冊商標維持效力的措施之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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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來源:Winnie聊北美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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